房地产税法将立开征需过三道关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增列房地产税法等七大税法;专家称推出时机“至关重要”
最新调整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将房地产税法等七大税法增列其中,在彰显立法机关坚决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决心的同时,也让公众视野再度聚焦房地产税的改革。
房地产税法渐行渐近,距离全面开征房地产税还有多远?全面推进税收法定的路线图是什么?记者采访了有关权威人士,继续追踪。
【解读1】
房地产税法如何推进?
今年是上海和重庆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第四年。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市场上不乏“房地产税该不该征”的争议。但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看来,推进这一改革势在必行。
倪鹏飞说,开征房地产税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尤其在土地财政作为地方融资主渠道的现状改变后,房地产税将成为未来地方财政的重要收入来源。
“房地产税其实是一个综合概念,既包括房产税,也包括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种。”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说,房地产税立法的目的在于减少建设和交易环节的税费,重点发展保有环节房地产税,进而完善房价形成机制。
此次全国人大公布的立法规划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房地产税法草案明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牵头,财政部参与配合。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表示,这将是首个由全国人大牵头制定的税法,凸显我国加强立法机关主导立法的改革趋势。
“房地产税法牵扯面广,涉及部门、利益主体多,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由全国人大主导立法,能更好排除部门利益干扰,使立法草案更加客观权威,更加公开透明代表民意。”施正文说。
【解读2】
税法路线图是什么?
除了房地产税法,此次一并被补充进本届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规划的还有环境保护税法、增值税法、资源税法、关税法、船舶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等税法。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说,目前我国以法律形式存在的税法只有三部,其余15个税种都是依据国务院条例的形式存在。要在2020年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意味着未来平均每年要制定三部左右的法律,立法工作量非常大。
张斌认为,此次先行推进立法的七大税种,体现了落实税收法定“先易后难”的原则,也与中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重点相吻合。
以环境保护税法为例,环境保护费改税早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就有涉及,是与社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个税种。“环境保护税立法旨在更好地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社会节能减排,推动全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张斌说。
同时,今年有望全面完成改革的“营改增”也将随之带来增值税法的立法。张斌说,该法草案或将于明年提请审议,但其立法难度也较大。
施正文表示,征收房地产税,是从百姓口袋里直接收税,如果将来会设定免征额,也要尽早告知社会改革不会增加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
【解读3】
全面开征还有多远?
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之下,房地产税立法已经箭在弦上。但房地产税立法与开征房地产税之间并不能直接画等号。多位专家表示,即使立法工作完成,也不意味着房地产税就会在全国马上开征。从立法到开征至少还有三道“坎”。
头一道“坎”是立法草案能否顺利出台,关键在于一些改革争议内容能否达成共识。据悉,目前草案仍在抓紧起草中,未来开征是否设“起征点”、是否按人均居住面积等信息尚不得而知。
第二道“坎”是立法草案能否顺利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并通过,这关系到房地产税法能否如期出台。此次房地产税法被列入本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的一类项目,所谓一类立法项目意味着该法立法条件比较成熟,拟在任期内提请审议。
第三道“坎”是开征的条件是否具备。专家表示,即便房地产税法出台了,也不意味着房地产税会马上开征。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必须选择好改革时机,谨慎开征房地产税。
倪鹏飞认为,开征房地产税有助于建立楼市长效调控机制,引导房地产市场回归相对健康的发展轨道。但房地产税的开征,虽短期影响有限,终究会对市场产生一定影响,把握好改革推出的时机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