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参考报》报道,一些看起来“高大上”的广告语,实则隐含着难以启齿的“潜台词”。从项目位置、道路交通,到周边设施、未来规划,房地产广告中充斥着不实之词。譬如,“稀缺楼盘,坐拥宁静”,可能是“项目比较偏僻,周边人气不足”;“千亩大盘,成熟社区”,可能是“开发周期比较长”;“湖景洋房,水景园林”,可能是“小区里有个小水坑,坑边可能有围栏”……
网民“郁婷苈”认为,新广告法规定,房地产广告中的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但即便有了这些“硬规”,一些房地产广告依然我行我素。
有网民称,开发商之所以想尽法子夸大宣传,就是为了利益最大化。一个楼盘通过虚假宣传,往往能增加获利数千万元到数十亿元。将一般装修吹嘘成精装修、高端装修,每平方米就可以加价几千元;将楼盘宣传成学区房,消费者就会趋之若鹜,不仅销售周期缩短,销售价格也会大幅上涨。
网民“时锋”认为,人们购房时只能依据广告,具体房子情况如何要等到一两年甚至数年交房后才知道,这就给房地产违法虚假广告提供了生存土壤。房地产虚假广告涉及的交易金额较大,因此社会危害性较一般商品或者服务更大。
网民“可颂”提出,一些执法部门长期执法缺位是导致房地产虚假广告泛滥的重要原因,戳破房地产广告的“牛皮”,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既要加大对房地产广告的审查力度,也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对虚假房地产广告进行监督,还要对虚假房地产广告加大处罚力度。
网民“包华”建议,真正遏制住房地产虚假宣传,应该建立一套成型的制度。如果某一个开发商、广告主、媒体确实发布了虚假的广告,且最终认定这个虚假广告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就应当在相应的信息系统上予以记录,今后限制其进行相应的预售、广告等一系列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