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建设厅下发《关于印发嘉善县、义乌市住房租赁市场培育经验做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绍兴市、义乌市住房租赁市场培育经验做法的通知》,我市集体土地上房屋住房租赁管理和外籍人士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工作经验做法被省建设厅推广各县市学习。这标志着我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2017年11月,省建设厅确定温州、绍兴、嘉善、义乌四个城市作为省级住房租赁试点城市。我市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试点,编制了《义乌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规划(2018-2022)(初稿)》,通过整合已有房源改造升级为主、新建为辅方式积极筹集租赁房源,引导开发商将自持项目和库存房源用于租赁、公有住房集中移交城投集团用于租赁经营、旧村改造房屋结合“平安+智慧村居”改造出租等方式,共筹集整合出租住房12454套61万平方米。
通过一年时间的探索和实践,我市充分利用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开展信息化管理等工作。积极引导培育市场供应主体,确定城投(国有企业)、金梧桐、新光物业等企业(单位)开展规模化住房租赁业务;云熙房产等6家经纪机构及双城物业等2家物业公司已在省平台注册,并完成房源上传。截至目前,我市在“浙江省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累计更新495个小区名录,注册企业8家,发布房源1211套(间),发布房源数量为四个试点城市之首。
此外,我市还完善了《市公租房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修订,拓宽保障范围。在市、镇(街道)、工作片(社区)三个层面设立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在流动人口1000人以上的村居设立出租房屋管理站,并针对四个层级制定相应工作职责、组织机构、会商制度、督导考核等制度。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体制,充分发挥镇街、村居等基层组织作用,实行系统化、网格化管理。利用出租登记二维码、智慧村居APP实现整合特租赁人员报送、网上出租、巡查信息动态管理、网上督导等功能,实现管理服务便民化、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