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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支持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71.1亿元 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发布时间: 2022-08-01 09:52:41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王日晨

  新华网北京7月29日电(王日晨)7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进展”新闻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闻发言人王胜军表示,今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成本,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今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3项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减轻企业支出压力,帮助缴存人渡过难关,并加大租房支持力度。目前,全国341个设区城市(地、州、盟)均已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截至7月20日,全国共支持2.3万家企业、139.6万名职工缓缴住房公积金71.1亿元;对12.8万笔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不作逾期处理,涉及贷款余额369.8亿元;支持180.6万名职工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88.5亿元。此外,还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多“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服务,平均线上业务办理率提高4.3个百分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副司长王旭东表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和实施阶段性支持政策,注重统筹兼顾,对缴存人的权益保障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保障职工权益不受影响。企业申请缓缴,应与职工充分协商、达成一致;企业缓缴期间,职工正常提取和贷款不受影响;企业缓缴时应明确补缴方案,政策到期后,及时补缴。二是兼顾缴存人的现实困难。充分考虑部分缴存人支付房租压力大、疫情期间偿还贷款有困难等现实需求,要求各地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偿还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记征信、不罚息;在助企纾困的同时,帮助缴存人渡过难关。

  王旭东说,阶段性支持政策充分考虑短期措施与长期政策的结合,租购并举满足群众安居需求,解除后顾之忧,更好地激发人民群众干事创业热情和消费潜力,更好地为稳经济作出贡献。接下来,阶段性支持政策将与住房公积金相关措施统筹起来,综合实施,保障缴存人的基本住房需求,帮助缴存人减轻住房负担,促进安居稳业,对稳定经济大局发挥积极作用。

  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实施的3项稳经济大盘政策措施的重要一项。据统计,截至7月20日,全国共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国有房屋租金537.72亿元,惠及承租人93.64万户;减免非国有房屋租金6.95亿元,惠及承租人3.83万户。全国金融机构优惠利率质押贷款发放283.37亿元,惠及出租人24.35万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副司长王策表示,为推动租金减免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切实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一时间召开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专题视频会议作出部署,建立国家、省、市三级工作联动机制,定期分析研究,畅通监督渠道,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政策内容“应知尽知”,政策优惠“应享尽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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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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