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摊面积”成为舆论热议话题。有个典型的案例,山东青岛有位市民购买了建筑面积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后发现套内面积只有60多平方米;购房时销售人员口头承诺公摊面积只有31%,收房时却变成了46%,有将近一半的面积凭空“蒸发”了。
这位市民的遭遇虽说有点极端,但被“公摊面积”弄得晕头转向、欲哭无泪的大有人在。买房子的时候,购房者脑子里想象的都是个大房子,交的也是买大房子的钱,可是等到收房子的时候,面积却缩水了。公摊面积少说也要占到总面积的20%,多则占到30%甚至更多。
由于公摊面积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哪个该算,哪个不该算,买房的人根本弄不清楚,全由开发商说了算。电梯公用、楼梯公用,这些也就罢了,可连内外墙体、空置层、消防设施等也要公摊,就让人难以接受。那些只停留在数字上的“面积”简直就是一笔糊涂账,或者说“霸王条款”,购房者认也得认,不认也得认。
买房人之所以觉得自己花了冤枉钱,是因为为莫名其妙的面积买了单,等于你买支铅笔只拿了个铅芯,买棵青菜只拿到个菜心,买件皮袄只拿到了马甲。从操作层面上说,要想改变这种情况也不难,开发商只要把所有成本核算一下,除以使用面积,得出来个实价,童叟无欺,这岂不是买得放心,卖得也踏实?其实,国内有的城市就是以使用面积计价,阳光透明,老百姓都举双手欢迎。
要想取消不合理的公摊,让开发商以实测面积销售房子,有关部门必须痛下决心,正本清源,还市场一个公平公正。即便不能立即取消公摊面积,也要严格约束计入公摊面积的范围,防止开发商浑水摸鱼,侵害购房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