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本报报道了大兴区首推集体土地共有产权房的消息,社会各方也对这一供地新模式颇为关注。这种共有产权房和此前建在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有何不同?记者从土地出让方获悉,集体土地共有产权房建设品质与国有土地共有产权房一致,购房人也能拿到房本,性质与“小产权房”完全不同。
增加住房供给的新渠道
以往老百姓购买的商品房、共有产权房、经适房,基本都是建在国有用地上。这些土地入市后,要经过一定的招拍挂环节,由房企拿地后再进行开发建设。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性质的土地,即农民集体所有的集体土地。
对于“集体土地入市”,还处在改革试点过程中。之所以大兴区可以将这三宗集体土地推入市场,也得益于其“试点”身份。2015年2月,北京市大兴区等33县(市、区)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试点地区,大兴区也成为本市唯一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试点区。
早在2016年1月,北京市赞比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8.05亿元竞得名称为“2号地小B地块”40年的土地使用权,这成为北京第一宗通过招拍挂形式出让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记者在这次推出的三宗集体土地公告中看到,这三宗土地的用地性质为F81绿隔产业用地,但是并不是过去的40年土地使用年限,而是70年。仅从年限上看,这与建设共有产权房的国有土地地块是一样的。中国农业大学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朱道林认为,这也是落实多渠道增加保障住房供给的举措。
建设品质与国有土地一致
去年9月底,北京在总结以往各类政策性住房经验的基础上,推行“共有产权房新政”。购房人与所在区政府代持机构按比例共同拥有房子的产权。根据专业机构的统计,截至目前,北京今年入市的共有产权房多达29个项目,提供房源32446套,比2017年5个项目3752套上涨了765%。
但这些已入市的共有产权房、包括此前的自住房也基本都是建设在国有土地上,并没有在集体土地上建设。
集体土地上的共有产权房会不会与国有土地共有产权房有所差异?公告披露信息显示,三宗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共有产权房与国有土地上建设的共有产权房“同权同价”,建设品质和配套要求也都是一样的。记者获悉,此前,大兴区已出台40多个政策文件,实现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最近几年,本市也在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房,只租不售。这一举措的好处在于拿地成本较低。不过,这几宗拟建共有产权房的集体土地,在建房前都需要完成拆迁等流程,总体成本不会比国有土地低太多。
符合规划要求能拿房本
此前,集体土地建设租赁房,村民可以享受一定收益;如今探索集体土地上建设共有产权房,村民更能获益,而且村集体投入少、收益见效快。
但集体土地建共有产权房,与此前的“小产权房”有无差别?对此,土地出让方的负责人回应,小产权房是违规建设的,没有产权证,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和保障;但集体土地共有产权房是经过规划国土等部门联合审批的,有房本,老百姓无需有权益方面的顾虑和担心。“这与国有土地上建设的共有产权房是一样的,购房人也会拿到不动产证,也就是‘房本’。”
“很明显,集体土地共有产权房符合规划要求,是按照相关标准建设,并按程序审批的,在基础设施等配套建设上也会有保障。”朱道林说,但从后期推广来看,相关部门也要严格监管,防止炒作,真正落实“房住不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