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城市更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发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今年5月,国务院印发《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确立了“好房子”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等14项重大工程和行动。城市更新,已成为未来5年的中心任务之一。
那么,该如何推进城市更新?杭州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涉及居住、产业、设施、公共空间、文化与风貌、片区、智慧等七大类更新活动,给出了较为明确的路径和规则流程。
《条例》要求建立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及城市更新项目库,老旧小区更新项目还应成立自主更新委员会。物业权利人(产权人)可向建设主管部门申报城市更新项目,经评估通过后纳入项目库。
《条例》支持老旧小区在具备实施条件并充分尊重物业权利人意愿前提下,支持在原址实施自主更新、拆除重建,也就是当前各地正在探索的原拆原建。
《条例》允许将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自主更新项目,重建后的新增房源纳入保障房范围。据悉,这一做法已有先例,绍兴市越城区长城教苑原拆原建后,拟将新增的10多套房子用作保障房。此举一方面可以为居民提供更多的户型选择,另一方面也可以适当平衡建设成本。
《条例》明确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可获得容积率奖励。城市更新项目在满足配建要求的基础上,按规划要求多配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可以按照规定给予建筑容积率奖励。老旧小区自主更新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条件的,可以适当提高容积率、增加住宅的建筑面积、增配公共服务设施。
不过,《条例》没有设定容积率奖励上限。据悉,老旧小区自主更新后扩容上限,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从目前已经成功实施自主更新的一些老旧小区来看,由于现状条件存在较大差异,容积率提升幅度也大相径庭。
值得一提的是,《浙江省城镇社区更新条例》已于2025年7月1日正式施行。有了市级层面的《条例》之后,城市更新的路径也将更为清晰。
据悉,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9月8日。如果你有意见建议,可发送至电子邮箱:sfj@hz.gov.cn。
